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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江苏网连云港3月5日电(任云云)新一轮的深化医改过程中,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》正式出台,意见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,充分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经验,坚持以省(区、市)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,在实行一个平台、上下联动、公开透明的基础上,重点推出了分类采购的改革举措,同时提出了“药品集中采购要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、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、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、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、公平竞争,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”四个有利于的基本原则。全国人大代表、江苏qy千亿国际集团董事长肖伟基于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,结合现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相关建议如下:
一是对于临床用量大、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,在省级药品采购双信封公开招标采购时,应彻底摒弃“唯低价是取”的倾向,真正体现“质量优先、价格合理”原则。
二是对于部分专利药品、独家生产药品,在建立价格谈判机制时一定要体现公开透明、多方参与、公平公正原则。
三是省际跨区域、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周期内,各地在组织针对新获批上市药品另行组织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时,应坚决遵循药物经济学和循证医学评价原则,切实保护创新型企业的持续创新热情。